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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,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16-07-18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全民公众讯(杨奇)近日,于田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,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结婚二年后其婚生子出生,在随后的家庭生活中,原告王某发现自己的孩子与自己一点也不像,于是私下进行亲子鉴定,发现其婚生子并非其亲生,于是起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。

  该案在诉讼过程中,原告王某陈述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,并要求在法院主持下做亲子鉴定,但被告陈某坚称原告王某是其婚生子的亲生父亲,坚决拒绝原告王某提出的亲子鉴定要求,并认为原告王某所提要求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。

  现在,由于被告陈某的不配合,亲子鉴定工作无法开展,这样情况下,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?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:“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,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。”

  因此,在碰到这种情况时,我们可以推定原告王某与其婚生子不具有亲子关系。最后,通过法院明理释法,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,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。其婚生子由被告陈某自行抚养,原告王某不承担抚养费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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