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摔倒受伤了,公司给赔不?

发布时间:2020-11-26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“东北人,东北魂,东北都是敲冰人。”前几日的吉林迎来了罕见的雨雪天,随后气温骤降,一夜之间,街头巷尾都挂满了冰晶,路面上更是结了厚厚的一层冰,给人们的日常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,致使人们走路摔倒受伤,交通事故频发。

  面对糟糕的出行环境,稍有不慎摔伤,轻则卡秃噜皮,重则损伤筋骨,承担高昂医药费的同时还会造成误工损失。这时一定有机智的小伙伴会想,雪天路滑,摔倒受伤能不能算工伤?能不能报销呢?

 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,即可申请工伤认定:

  1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  2.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  3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  4.患职业病的;

  5.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  6.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  7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
  8.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
  9.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
  10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  由上述第六项规定可知,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1.在上下班途中;2.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;3.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,本人为非主要责任。因此,如遇雪天路滑摔倒,自己摔倒受伤,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,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,是不能认定工伤的。

  但如果是因公外出摔倒受伤的话就另当别论了,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,是可被认定为工伤的,其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并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。

 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,事故发生后,如若想要申请工伤认定,申请者必须出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,且需证明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。如果申请者负主要责任,则不能申请认定。像走路滑倒或因路滑骑自行车摔伤的,因不算道路安全交通事故,交警部门一般不会为此出具责任认定书。没有责任认定书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。

  无论是否能申请工伤认定,能不摔还是不摔为好,健康比报销款要重要得多,雪天出行首先以预防为主,建议大家出行时放慢步伐,两只脚向外稍微倾斜,增加脚步的平衡状态,尽量不要双手揣兜,失去平衡,造成摔伤。同时不要佩戴遮挡视线的防寒帽,防止后方来车时无法及时发现,出现交通事故。如果不慎摔倒,尽量让整个身体侧面着地,不要单独手部撑地或者头部着地。雪天路滑,小心慢行,安全你我他。

  (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许笑笑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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